血液乙醇浓度是判断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是否酒后或醉酒驾驶的唯一客观指标,该检测结果将直接决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处理及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本鉴定所系在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武汉市交通管理局备案的检测单位,并通过了司法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资质合法,结果可靠。因乙醇检测结果仅供公安机关使用,故只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警察)的委托。联系人电话:13477090633
交通警察应将拟进行血液乙醇浓度检测的驾驶员及时带到就近医院或本鉴定所采血,静脉抽取血液4毫升(尽量避免用含乙醇的药品消毒),分装于二个试管(加入少量枸橼酸钠抗凝)。各个试管的封口应有受检者的签名(受检者拒绝签名可注明)、在场人签名、交警签名。抽取的血液应及时送检,如果不能及时送检则应将采好的血液放置4℃冰箱冷藏保存,切忌在0℃以下冰冻保存。
送检交警应按要求填写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受检者的姓名、姓别、年龄、事故或违章时间及地点;采血时间及保存方式;联系电话。
本鉴定所鉴定人员对照委托书内容与送检交通警察当面查对清楚后启封其中一个试管,提取血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要求,使用气相色谱仪进行检测,另外一个试管留存备查。乙醇为挥发性物质,检测报告发出后本所负责保存15天,同时制备血痕,并永久性保存,以备可能的DNA核对样本。因为血液可能在抽取或送检过程中发生问题,本鉴定所的检测报告结果只对收到的血液样本负责。受检者在收到本鉴定所检测结果后如有异议,应尽早向委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鉴定。
如果案情需要,委托单位需要本鉴定所加班检测则应提前电话联系,以便本鉴定所及时安排人员满足要求。
4.还是需要做乙醇鉴定的交管部门无论是武汉市内和武汉市以外的送检者,均可事先电话预约,我们可以无条件的提供服务并能及时做出检测结果及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