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尸体解剖
尸体解剖的目的主要是查明死亡原因,特殊情况下可以提供损伤时间、损伤方式、损伤工具、死亡时间、疾病与损伤的关系或其他项目的推断意见。尸体解剖原则越早进行越能提供准确的鉴定意见,尸体腐败或存放过久将极大妨碍法医的判断。强制性尸体解剖由委托单位指定解剖现场见证人;死者亲属有权派代表参加民事尸体解剖并充当解剖现场见证人,但不得录音、录像或照相,不得妨碍解剖的顺利进行。尸体解剖后需要进行必要的法医病理学检查或其他特殊检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解剖后一个月内发出鉴定书,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鉴定完成的时间。尸体解剖主要联系人:孟祥志(13995696320)、王春(02762775189,02768758593)
1.公安机关刑事侦察案件尸体解剖
公安机关认为可能涉嫌他人犯罪,符合强制解剖规定的尸体解剖,需要公安机关委托并与本鉴定所签署尸体解剖协议书、提供案情介绍、协助现场勘察、协助调取死者就医时所产生的全套病历、协助进行毒物化验、协助解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不符合强制解剖规定的尸体解剖除以上要求外,公安机关需协助获取死者近亲属或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解剖材料。
2.检察机关刑事侦察案件尸体解剖
检察机关认为可能涉嫌渎职或他人犯罪的死于看守所、劳改农场或其他需要检察机关侦察的尸体解剖,需要检察机关委托并与本鉴定所签署尸体解剖协议书、提供案情介绍、协助现场勘察、协助调取死者就医时所产生的全套病历、协助进行毒物化验、协助解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不符合强制解剖规定的尸体解剖除以上要求外,检察机关需协助获取死者近亲属或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解剖材料。
3.家属怀疑刑事犯罪尸体解剖
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非其管辖范围内的尸体解剖,而死者亲属认为有必要进行尸体解剖查明真相的,原则上需要上述机关的委托和协助并按照上述1或2的要求进行委托。如果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配合,可以由死者亲属申请并与本鉴定所签署尸体解剖协议书,本鉴定所所出具的鉴定书属于死者亲属单方所获取的证据,是否被采信则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决定,本鉴定所可以协助死者亲属争取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采信。
4.非法行医尸体解剖
非法行医导致患者死亡的,患者亲属应该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属于卫生局管辖),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的,由死者亲属向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按照第1种案件类型的程序委托。
5.工伤事故尸体解剖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肇事单位或个人安全事故罪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第1种案件类型的程序委托。公安机关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死者亲属和工作单位共同委托;工作单位不委托的,由亲属单独委托并与本鉴定所签署尸体解剖协议书、提供案情介绍、协助现场勘察、协助调取死者就医时所产生的全套病历。亲属单独委托的尸体解剖鉴定书属于死者亲属单方所获取的证据,工作单位可能提出异议,本鉴定所可以协助死者亲属争取司法机关的采信。
6.意外死亡尸体解剖
涉及保险、侵权(电器漏电致人死亡、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等)导致死亡或亲属要求民事赔偿的各种情形的死亡,需要尸体解剖查明真相或获取证据的,应该由死者亲属和赔偿义务人共同委托。如果赔偿义务人不愿意委托或暂时难以找到,则由亲属单独委托并与本鉴定所签署尸体解剖协议书、提供案情介绍、协助现场勘察、协助调取死者就医时所产生的全套病历。亲属单独委托的尸体解剖鉴定书属于死者亲属单方所获取的证据,赔偿义务人可能提出异议,本鉴定所可以协助死者亲属争取司法机关的采信。
7.医疗纠纷尸体解剖
本鉴定所是湖北省卫生厅和武汉市卫生局指定的尸体解剖机构,可以承接全省范围内的各种医疗纠纷尸体解剖工作。医疗纠纷的尸体解剖的本质是提供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纠纷调解的证据,只负责查明死亡原因和相关问题(如手术后是否遗留器械于体内),不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评定。药物是否合格属于药监部门管辖,法医无权进行鉴定。医疗纠纷的尸体解剖应由医疗机构和死者亲属在当地卫生局共同挑选尸体解剖机构,由卫生局填写委托书进行委托。死者亲属和医疗机构的代表携带委托书和所有的医疗资料(包括全套病历的复印件、各种检查报告、X光片、CT片、MRI片等)到本鉴定所联系,说明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本鉴定所签署尸体解剖协议书。
二、尸表检查
尸表检查只实用死因和死亡方式非常明确的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死亡、所获得的信息十分有限,结论多为推理而来,也可以作为家属决定是否尸体解剖的参考,尸表检查主要联系人:何军(13016494664)、王春(02762775189,02768758593)
1.交通事故尸表检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尸表检查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与本鉴定所签署尸表检查协议书,委托单位提供案情介绍、协助现场勘察、协助调取死者就医时所产生的全套病历。
2.工伤事故尸表检查
公安机关机关认为可能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由公安机关委托;仅涉及民事赔偿的由用人单位和死者家属共同委托;用人单位不配合,而亲属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单方委托。委托单位或委托人负责提供案情介绍、协助现场勘察、协助调取死者就医时所产生的全套病历并本鉴定所签署尸表检查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