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71003)
一、 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和生物医学科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人文精神和学术品质,勇于探索,不断追求,专业思想稳定。
2.具有宽广的医学及相关知识,了解医学前沿领域的研究进展;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和开发技能。 其中一部分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的学生被遴选出攻读博士学位,培养成为生物医学领域高级研究型人才,而大部分学生将培养成为我国高等医学院校的生理学师资、政府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人员、生物医学产品研发人员或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3.掌握一门外国语(英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用英文书写和发表研究论文。
4.身心健康,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科研合作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二 、研究方向
1. 神经生理学(Neurophysiology ):(1)脑损伤的再生和修复,(2)离子通道与神经系统疾病,(3)老年性大脑的代谢特征
2. 循环生理学 (Circulation Physiology):(1)心血管系统气体信号分子的功能与调控,(2)血管平滑肌表型转换及血管钙化的关系
3. 内分泌生理学(Endocrine Physiology):(1)内分泌因子与脑的发育及衰老,(2)内分泌因子与肿瘤的发生及发展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不超过4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业务素质、科研进展和教学实践等。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可转为博士研究生,不转博的研究生考核成绩合格者继续完成后阶段的学习。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成绩优秀,必须在SCI源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IF不小于2),并经导师同意。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见医学部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硕士阶段的课程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应用性。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全校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课、研究方向选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三大模块。
(一)全校公共必修课:即思想政治理论课(3学分),和第一外国语(2学分)。
(二)学科通开课:主要是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使其具有宽广的医学及相关知识。学科通开课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追踪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和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开设高新技术课程和交叉学科等研究性课程(8 学分)。
(三)研究方向必修课:即专业必修课指专业基础课,要求覆盖面广,侧重于本学科的共同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按二级学科要求统一设置,课程设置要体现二级学科本身的特征和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 4学分)。
(四)选修课:为实现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特长,彰显学生个性发挥重要作用。在导师指导下从当年开课目录中选定(11学分)。
(五)补修课: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至少2门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具体科目由导师确定,不计学分但必须达到及格要求。
此外,生理教学实践环节不少于2学分;生理学学位论文10学分。生理学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所有的课程学习,要求总学分修满42学分。
五、 必修环节
(一)教学实践环节
教学实践是研究生培养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生理学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必须参加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具体承担本科生16-20学时的实验课教学,并参加生理学系相关教学内容的集体备课、实验报告批改、学期命题阅卷等各项基本教学活动,熟悉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掌握基本的教学技能,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效果。最后由系、室主任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对其教学实践活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获得2学分。
(二)学术活动
硕士生在学习期间要求至少参加8次学术活动。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为参加国际、全国性和省内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参加实习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记录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表》中,经导师考查合格,给予学分。
(三)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及预实验,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初,最迟在第二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由文献综述和研究计划两部分组成。文献综述部分对与课题有关的领域前人工作进行总结和归纳。研究计划部分就选题的目的及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施方案与可行性分析、时间安排、预期目标等做出论证。开题报告必须在审核小组会上宣读并答辩。审核小组由至少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提倡邀请外单位专家参加。审核小组听取开题报告后,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应建立淘汰制度,具体流向包括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以及退学等。
六、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水平要求:
要求硕士生在校期间(以入学时间为界)必须在本专业指定学术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排名要求为以研究生为第1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申请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并得到申请号(研究生为第1发明人或导师为第1发明人,研究生为第2发明人)视同在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形式:必须是学术性论文。
学术性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1)选题应努力体现本专业的学科前沿和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学术价值、创新性或应用价值;(2)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3)论文的结论和所引用的资料应详实准确;(4)论文应有独立见解,能提出新问题,或对已提出的问题做出新的分析和论证;凡是通俗性、泛论性或单纯叙述他人成果的文章、综述或翻译材料,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5)论文正文的篇幅在1.5万至3万字左右,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其基本的理论和应用成果达到可以在专业学术刊物发表的水平。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参与一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撰写工作,并经导师修改后认可。
七、培养方式
1、采取导师负责制,成立研究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在导师的统一安排下,分别负责研究生教学、科研、学术活动的指导与考核工作。
2、研究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合理可行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有相应的考核机制。
3、鼓励充分利用国内资源,建立联合培养制、双导师制。积极搭建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合作平台,促进研究生培养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