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器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时亦可采取双方协商、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节、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采用无过错责任归则原则,只要受损害人证明产品质量有缺陷且人身损害是该有缺陷的产品造成的,无论受害人是否有过错,生产和销售该产品者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选择销售者或生产者之一作为被告,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1、医疗费 包括已经产生的各种医疗费用和后期治疗、功能恢复、整形整容等费用。《质量法》没有对治疗所用的药品价格、药品种类、就诊医院等级、治疗方法的限制,但必须是合理医疗支出。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护理费数额。住院期间是否需要他人护理、所需护理人数和护理时间根据损伤程度、医院护理等级、医院是否要求留陪人确定。出院后根据医院证明确定,对医院证明有异议或医院不愿出具护理证明的,可以申请法医鉴定。

3、误工费 受害人在治疗期间和功能恢复期间(休养期间)因不能从事受伤前的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部分。根据《解释》,误工费没有最高数额封顶,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证明。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误工损失的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4、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交通费 虽然《质量法》没有具体罗列该赔偿项目,但《质量法》第四十四条不排斥其他费用的赔偿。根据《解释》精神,合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交通费应当凭票据赔偿。

5、精神损害抚慰金 《质量法》适用的是过错责任(产品质量缺陷),所以,应该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赔偿标准主要根据受害人本人及亲属精神创伤程度、产品质量缺陷性质、生产者及销售者获利程度确定,一般不能过高。

6、残疾者生活自助器具费 为方便残疾者生活或工作,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配制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又称残疾辅助器具费。

7、生活补助费 为便于残疾人生活需要改装房屋、床位、家具所需费用,因大、小便失禁增加的衣物、床单、洗涤用品和卫生纸等损耗的费用,因特殊膳食增加的食品开支等。

8、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伤残者年龄和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包含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抚养义务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被抚养人所需抚养年限和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0、死亡赔偿金 按照《解释》计算。

11、丧葬费 按照《解释》计算。

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轻微,不构成伤残者可获得1~5项赔偿;构成伤残的可获得1~9项赔偿;造成死亡的可获得1~5、10、11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