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346 发布时间:2017-01-06 10:05:46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教职工岗位聘用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切实将工作绩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推动落实全员聘用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武汉大学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04]77号)、《武汉大学全员聘用制实施意见》(武大人字(2015)9号)及《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全员聘用实施方案》相关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事业编制在册教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博士后。
二、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单位进行核定,优秀总体比例控制在15%,其中专任教师为16%,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为14%,工勤人员为12%。
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计入单位总数,但不适用上述四个等次。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为全面深入推进全员聘用工作,推动落实各类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各系、室、中心、所及各位参加考核人员务必按照《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全员聘用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量的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在年度考核表里填写年度详细的工作量计算及完成情况,各系、室、中心、所严格审核工作量。学院将存档并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1. 2017年1月12日前各系、室、中心、所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上报考核登记表及单位考核汇总表。
2. 2017年1月19日前学院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公示结果。
3. 2017年1月20日前学院将考核结果及汇总材料报人事部。
填表说明:请用蓝、黑墨水或者中性笔填写;表格不允许修改格式,必须A4纸正反打印;考核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人事号。纸质版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 68759222 联系人:张洁